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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你这个混蛋害惨了(第1页)

当初她离开十二少的时候,我只觉得她疯了,她是好日子过得太多了,存心给自己找罪受。既然那些伤害都已经造成,难道离开了他,往事就都能一笔勾销了?

现在我自己终于明白了,伤害虽不能一笔勾销,但至少都能慢慢结痂,可是在他身边的时候,却是天天顶着一个还未愈合的伤口,看着他亲手往上面撒盐。

夕媱常常跟我说,小栩,你被阿力这个混蛋害惨了!

也不怪她这样想。

我记得当时我生下孩子没多久,阿力这个混蛋就抱着孩子去找十二少,说让孩子认他做父亲。我当时一个耳光就甩了过去,一反常态地朝他大吼道:“他父亲又不是死了,干嘛非得认别人!那你是不是也要我认他做老公!”

当时他就像个犯了错还不知道的小孩子,只是愣愣地看着我,半天才说出来一句:“你他妈吼什么吼啊!又不是永远都见不到了,你搞得像是生离死别至于吗?”

也许他从来就不知道爱情这回事,他的心中永远只有兄弟情。所以在他看来,我对他的爱情,是一个无以名状的奇怪的东西,让我一直不计得失地赖着他,跟着他,任他怎么赶也赶不走。

不过万幸中的万幸,十二少终究是没让他这么胡闹。只是十二少再神通广大,却也只能终止这场闹剧,终止不了我和他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后来在电话里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夕媱沉默了半天,才道:“他大概也是怕了吧,怕自己照顾不好孩子,所以才想到要交付给暮飏。”

我当时似懂非懂,索性就让自己不要懂了,省得一感动又迫不及待地回去找他。

他稍稍动动手指头,我就能感动的一塌糊涂。

这一点就连他也曾经跟我开玩笑,说每一次闹矛盾,十二少有时候得搁下一笔巨大的生意从千里之外马不停蹄地赶到夕媱身边,运气好的话才能换得到夕媱的原谅。可是他却只要打个电话,只要我的来电显示是他的名字,哪怕不接通,我都不会再生气了。

人至贱,则无敌啊!

当我们的生活都还没有塌陷的时候,夕媱和我就常常讨论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爱上阿力。她分析的头头是道,她说论体贴关怀,阿力和我同事小吴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上午咳嗽一声下午小吴就会偷偷地在我的办公桌上放一盒甘草片,可是即使我被工作逼得跳楼自杀,阿力都不会来医院看我一眼,至多只会给我个电话,还不忘嘲讽道:“早叫你辞职了啊!”她也说论成熟稳重,阿力也不能和我隔壁的医生比,人家医生每天面对的都是垂死边缘的人,还能顶住手术室外家属的压力平静地做完自己应该完成的手续,可是阿力一恼起来却会把别人弄得处于生死边缘,如果他手里有枪那别人就一命呜呼了。

我不以为然,为了反驳她,就问:“那你为什么会喜欢十二少?”

她也大言不惭,道:“第一他爱我,第二他对我家人好,第三他给了我安全感,第四他填补了我的自信心,第五他满足了我的虚荣心,第六……”

我笑着打断她,自愧不如。

我之所以能认识阿力,是因为他给我送了一次午饭。说来好笑,在我们还是陌生人的时候他认认真真地给我准备了一顿丰盛无比的午餐,但是等我们认识之后,他连稀饭都没请我吃过。阿力从来就不是个会关心人的人,他除了在****上威风八面以外,生活上的他就像个青春期的男孩子,他指望着一回家就有人替他准备好了一切琐事。

在他看来,和帮派无关的事,和十二少无关的事,和他兄弟无关的事,都是琐事。

我却一直在包容他。女人的爱,一旦掺上了母性,便一发不可收拾。

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他,不如先想想我是什么时候才觉得自己爱上他的。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的确是让我惊艳。我是办公室一族,接触到的异性也是在空调房里走来走去的,西装革履,香水的味道甚至胜过了我。可是阿力不一样。我记得他那天穿的是短袖T恤,一头清爽的短发,健康的小麦肤色,他或许是在日头下等得久了,额上的汗水一滴一滴地落下来,背后也湿了大片。我一靠近,就有一种浓浓的男性荷尔蒙的味道涌过来。与此相比,那些办公室里的香水男,都成了娘炮。

我这人一见到陌生人就心里打鼓,嘴巴笨拙。那次我只是微笑着接过了一袋又一袋的餐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低头转身就走。天知道我当时心里有多紧张,真是小鹿乱撞的感觉,我这种向来细心谨慎的人竟然低头就过马路了,幸好阿力身手敏捷,拉了我一把,才让我活下来,以后再去缠着他。

后来夕媱因为工作的原因去了希腊,而我也开始了忙碌的生活。有天晚上我在办公室一直忙到晚上十点,才准备回家。出了电梯以后我正在包里翻钥匙开门,冷不防就踢到一个软软的东西。我吓了一跳,一叫起来,慌乱间忙按亮了楼道里的灯,这才发现是阿力坐在那里。

他本来是已经睡着了,被我那一踢加一喊又吵醒了。他揉揉眼睛,踉踉跄跄地站起来,抱怨道:“姑奶奶,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你不是六点多就出公司大楼了吗?”

我吓懵了,下意识地就解释道:“我出了楼才想起来还有一个账户没有核对,我就回去了。”我又低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他无语地哼了一声,转身指了指门,道:“开门吧。”

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就听了他的话。

在我开门的时候,他站在我身旁几十公分外,解释道:“我这次来,是想要问一问嫂……叶小姐的一些情况。”

我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只是默默地开了门,让他进去,然后又关了门,行尸走肉一样。

结果我做好这一切,转头看见他,他呆呆地看着餐桌上摆的一些家常菜,回头问:“我等你了好几个小时,还没吃晚饭,我能吃吗?”

我一愣,我很少拒绝别人,这次也不例外,我就说:“当然当然。我帮你去热一下吧,都冷了。”

他显然是只听了我前面一句话,忙迫不及待地就坐到餐桌旁大口吃了起来,边吃还边对我说:“热什么热啊,这天都热死了,再热还让不让人活。”

我从没见过一个人能那么不顾形象地大口吃饭,可是却仍旧那么潇洒俊朗,蓬勃的青春气息。我想如果当时夕媱也在,她一定会说,这男人极品啊,可惜是个长不大的。

夕媱喜欢让人照顾,我却喜欢照顾别人。所以我又默默地拿了点食材,给他烧了一锅简单的汤。

那天他是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来意,一晚上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是没有一句是关于夕媱的。

阿力跟我说,在他十七岁以前,想要吃到热腾腾的饭菜,必须得拿命去拼。他从小在一个基地里长大,那儿有几千个孩子,可是却只有供几百个孩子吃的饭菜,并且那些饭菜是从早上摆到晚上,天冷的时候还好,天一热,到了晚上,早就馊掉了。每天早上五点钟,他们都被关在外面训练,教练会把饭菜分配给训练认真的人。可是阿力贪玩又狂傲,教练一早就看不惯他了,他连着四天没有吃饭,后来饿得不行,他托着四天没有进食的身体,和一个正在吃饭的孩子打了一架,抢到了一碗饭。

我听得惊心动魄的,从来没有想过原来一碗饭是这么来之不易。在我小学的时候,老师也经常教育说粒粒皆辛苦,我也会在假日里去找生活在乡村里的爷爷奶奶,看他们每日耕种,也确实觉得他们辛苦。可是听完阿力的话,我却觉得他悲惨。

他却毫不在意,反而跟我笑着道:“那时开始我就发誓,今后一定要大鱼大肉、满汉全席、高床软枕、美人在怀。”

我当时颇有些愧疚,说:“可惜今天你吃的,都是最普通的饭菜了。”

他摇摇头,说:“我就一直想吃这种家常菜。不是酒店里那些家常菜,是真的用家里的平底锅或者是电饭锅烧出来的菜,吃起来特别有嚼劲。”

他又跟我说,有一次他和一个叫赵三的男人逃亡,躲在一个乡间的村落里整整一个月,他们终日只能呆在一个小而黑暗的平房里,绝对不能出门。那时候他们睁开眼只能看到漏水的屋顶,和坑坑洼洼的地面,窗口也小,真是比牢笼还不如的房间。当时他们只有二十斤的大米,和最原始的锅灶,并且一个月来都不能有人接触他们。于是他们两个大男人,就抱着二十斤的大米活了一个月。那时候他和赵三每天都把这二十斤的大米当神仙一样供奉着,不饿得前胸贴后背都不想动它们。那一个月的时间里,最快乐的时候,无非就是他们二人生火烧饭,哪怕只是白米饭,也吃得津津有味。

他又跟我说:“现在吃你在家里烧的饭,真让我想起来那个时候,所以吃起来很香。”

我心里一阵触动,我鼓起勇气,当即就说:“你要是喜欢,我可以给你做啊。”

我是个不善于掩饰的人,可他果然是个神经大条的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刻我那么一点小小的心思。他当即点点头,道:“你不怕麻烦,我绝对欢迎啊。”然后,他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反正今后十二少肯定有用得到你的地方。”

从那天开始,我就频繁出入阿力的家。他的家也够华丽的,本城最好的楼市最抢手的楼层,都被他们包了下来。电梯一打开就是他宛如科幻世界的家,我走出电梯愣了好几分钟,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沙发,客厅、餐厅和卧室之间连门也没有,只是厚厚的玻璃制成的展示柜,我真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就撞得鼻青脸肿的。

后来我也就渐渐习惯了他家这样的装饰。我原来两点一线的生活也变成了三点一个三角形的套路,过了更久以后,我又回归了两点一线的生活,那时候夕媱也已经不住在家里了,我也和房东退了租约,住到了阿力的房子里。他只说是太对不起我的辛勤工作了,我又不肯要钱,无奈,他只好邀请我住到他那儿去了。

我每天像疯子一样拼完办公室里的一切工作,然后迫不及待地赶到他的家中。其实他大部分时候都是不在家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全国各地又或是全球各地究竟有多少房子。我几乎都是一个人呆在这宽阔的房间中,我也不嫌寂寞,我没事的时候就拖拖地,给阳台上的花浇浇水,并且还买了好多修炼厨艺的书,等待着有一天能够派上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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